北斗簡易庭99年度斗保險小調字第49號民事其他文書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99年度斗保險小調字第49號
  聲 請 人 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鄭茂樹
  訴訟代理人  陳重安
  相 對 人  賴昆男
上列當事人間99年度斗保險小調字第49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
於中華民國99年12月28日下午3時30分在本院民事調解室調解爭
議,出席人員如下:
  法   官 陳瑞水
  書 記 官 呂雅惠
  調解委員 簡金晃
  通   譯  黃嘉賢
點呼調解事件後,到庭調解關係人如下:
  聲 請 人 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分公司
  訴訟代理人 陳重安
  相 對 人 賴昆男
調解委員:勸諭兩造讓步。
當事人間調解成立,其內容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15,000元整。給付方式
  自民國100年3月1日起按月於每月1日各給付新台幣
  5,000元整直至清償日止。如一期不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程序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
名。
            聲請人訴代 陳重安
            相 對 人 賴昆男
            調解委員 簡金晃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28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北斗簡易庭
            書記官 呂雅惠
            法  官 陳瑞水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29  日
            書記官 呂雅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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