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89年度訴字第473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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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47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11月06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四七三號
原告乙○○
丙○○被告甲○○右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言詞辯論期日另行指定。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六日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庭~B法官陳秋如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六日~B法院書記官廖錦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