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0年上訴字第78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6月01日
裁判案由:殺人未遂等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0年度上訴字第786號上訴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上訴人即被告施金水選任辯護人許美麗律師
王彩又 律師 李林盛 律師上訴人即被告 林銘世 上列上訴人因殺人未遂等案件,不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0年2月15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100年6月29日(星期3)上午11時許審理,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6月1日
刑事第十二庭審判長法官康應龍
法官楊真明法官王國棟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廖昭容中華民國10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