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212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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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7年訴字第21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6月29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一○七年度訴字第二一二號原告 吳彥穎 訴訟代理人 康皓智 律師複代理人 陳致宇 律師被告 王俐文 訴訟代理人 劉哲睿 律師
林鈺雄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一百零七年五月三十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起訴主張:訴外人 高承亨 於民國九十九年九月間,在 長庚 大學擔任副教授期間,其學生即被告之女 林亞 璇因對高承亨處理其申請學分抵免之方式不滿,而與原告在長庚大學醫甸BBS網站、痞客邦網站對前開事件發生爭執,然原告於斯時所散布關涉被告之言論,與高承亨無涉。詎被告未盡合理查證之義務,於一百零一年十一、十二月間,多次向長庚大學副校長與多名教職員,以寄送信件方式,載述原告為高承亨之打手,因高承亨教唆方挾怨報復、洩漏林 亞璇 個人資料等不實言論,誣指原告為高承亨收買之爪牙,向學校多數高層指摘原告與高承亨聯手霸凌 林亞璇 ,致原告遭人誤認係高承亨之打手,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原告之人格權與名譽權,造成原告社會評價低落。嗣經原告於一百零五年五月十三日至司法院判決查詢系統查詢被告與高承亨之民事判決(即本院一○三年度訴字第一七○三號民事判決),方得知此事。爰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項前段、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請求賠償非財產上損害等語。並聲明:㈠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六十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㈡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二、被告則以:原告前為長庚大學物理治療系學生,在校期間曾因聽聞長庚大學通識中心自然學科生物學副教授高承亨對其訴說因遭被告之女林亞璇申訴而遭校長責罵一事,因而對林亞璇心生不滿,即意圖散布於眾,基於誹謗之犯意,於一百零一年一月十三日起至同年月十七日止,在其個人部落格或長庚大學醫甸園BBS等多數特定人或公眾可觀覽之網站內,刊登或發表內容不實且詆毀林亞璇名譽之文章或發言,並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下稱臺北 地檢署 )檢察官於同年十月二十三日以一○一年度偵字第二一五二五號起訴書提起公訴在案。被告因參酌高承亨在上開刑事案件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下稱臺北地院)審理時之證詞,以及原告惡意攻擊之言論中竟有林亞璇之私人資料、以前就讀之校系、父親職業及工作地點等涉及個人隱私之資料,基於合理之推斷,有相當理由確信應為高承亨刻意洩露予原告,使原告在網路上攻擊林亞璇之人格,以達報復其所謂申訴事件之目的。被告因愛女心切,不忍見女兒林亞璇長期遭受原告與高承亨聯手以不實言論詆毀名譽,造成身心嚴重受創,課業成績受影響,為遏止該等侵害行為繼續發生,見學校教師獎懲委員會針對教師高承亨在課堂上不當損害學生林亞璇名譽一事,將召開會議討論,因此將林亞璇所遭受之上開委屈,以寄送信件陳述原委之方式,向訴外人即長庚大學副校長 陳君侃 及大體解剖學 柳文卿 、 莊宏亨 、 鄭授德 、 宋欣錦 等特定幾位老師求救,信件中之言論焦點係指稱身為老師高承亨之不當言行,而非針對原告,縱信件內容指述原告為高承亨之打手,亦係本於一定事實而對於可受公評之事為善意評論之意見表達,實無散布於眾之意圖,亦非惡意捏造意圖毀損原告名譽之不實言論,自不構成侵權行為等語,資為抗辯。並聲明:㈠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㈡如受不利之判決,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免為假執行。
三、兩造不爭執之事項:㈠被告即林亞璇之母於一百零一年十一、十二月間,寄送內容
為:「‧‧‧高承亨竟然在刑事追訴期間過後,馬上利用校園問題人物甲○○當他的打手,挾怨用極惡毒的手段報復,將亞璇的私人資料、爸爸的職業及工作地點、亞璇以前讀過的校系都洩漏給甲○○‧‧‧」(下稱系爭言論)之信件(下稱系爭信件)與長庚大學副校長陳君侃與教師獎懲委員會,以及柳文卿、莊宏亨、鄭授德、宋欣錦等老師。
㈡原告以被告系爭言論涉犯誹謗罪嫌為由,向臺灣士林地方檢
察署(下稱士林地檢署)提出告訴,經該署檢察官以一○五年度偵字第一二五一○號為不起訴處分,原告不服聲請再議,經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以一○五年度上聲議字第八五一四號駁回其再議之聲請。
㈢上開事實,業據本院調取士林地檢署一○五年度偵字第一二五一○號偵查卷查閱屬實,自堪信為真實。
四、本件之爭點:被告於一百零一年十一、十二月間,於寄送長庚大學副校長陳君侃與教師獎懲委員會,以及柳文卿、莊宏亨、鄭授德、宋欣錦等老師之系爭信件中,指摘原告為高承亨打手等系爭言論,是否對原告之名譽造成侵害而構成侵權行為?
五、得心證之理由:㈠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之適當處分,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項前段、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分別定有明文。準此,民法侵權行為之成立,必須賠償義務人具有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加損害於他人之行為存在為前提。而「名譽」為個人在社會上享有一般人對其品德、聲望或信譽等所加之評價,屬於個人在社會上所受之價值判斷。因此名譽有無受損害,應以社會上對其評價是否貶損為斷(最高法院一○○年度台上字第一八○六號判決參照)。
㈡原告主張被告於一百零一年十一、十二月間,於寄送長庚大
學副校長陳君侃與教師獎懲委員會,以及柳文卿、莊宏亨、鄭授德、宋欣錦等老師之系爭信件中,指摘其為高承亨之打手等系爭言論,不法侵害其名譽云云。惟為被告所否認,並以前揭情詞置辯。經查:
⒈林亞璇於就讀長庚大學中醫學系期間,因九十九年九月入
學申請抵免生物學學分遭導師高承亨拒絕,致同學年度第二學期發生修習課程衝堂, 嗣高承亨 獲悉被告向訴外人即長庚大學中醫學系系主任 沈建忠 陳述此事之過程中,指控高承亨對林亞璇為騷擾行為,遂於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下午某時許,在長庚大學醫學院中醫學系之生物課課堂上,發表被告曾提及其常於夜間要求林亞璇至其辦公室進行課後補導,孤男寡女,並以此作為抵免學分之交換條件等言論,原告知悉此事後,曾於附表一、二所示時間,在長庚大學醫甸園BBS等網站,多次針對此事發表對林亞璇之負面評論,此有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一○二年度訴字第一六○號民事判決(見本院卷第六十一頁至第七十一頁)、臺北地檢署一○二年度偵字第二○六○七號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見士林地檢署一○五年度他字第二○三六號偵查卷第一六三頁至第一六七頁)可稽,並經本院依職權調取臺北地院一○二年度易字第九一號刑事卷全卷查閱屬實。⒉依被告於本院一○三年度訴字第一七○三號民事事件審理
時所整理原告於網路之貼文中,確有數則提及林亞璇之個人資料(見本院一○三年度訴字第一七○三號民事卷第一一一頁至第一一三頁、第一一四頁至第一一九頁),亦有:「老師還跟我說:林亞璇他爸爸是醫生,我要給他爸爸面子,講話就比較客氣」之記載(見本院卷第一一九頁)。佐以高承亨於臺北地院一○二年度易字第九一號刑事案件(該案被告為甲○○)審理時,以證人身分在該案證稱:九十九年十二月事發後某日,原告曾至辦公室詢問其有無發生被投訴性騷擾、在課堂上發脾氣、被校長罵及公開道歉等事,其坦承有,並簡單說明過程等情(見臺北地院一○二年度易字第九一號刑事卷第一二九頁)。而高承亨與原告談論林亞璇之事時,透露部分林亞璇之個人背景事實,尚符情理之常,堪信被告指摘高承亨將林亞璇之私人資料、以往就讀之校系、父親職業及工作地點洩漏予原告之言論,並非全屬虛構。
⒊揆之系爭信件末署名為「痛心的一位母親」,寄送與長庚
大學老師之系爭信件,其標題為「給長庚大學老師的一封求救信」。通觀系爭信件全文,主要係表明林亞璇因受高承亨誹謗事件影響,承受極大之身心壓力,學習成績岌岌可危,請求老師們在課業上多給林亞璇一些機會,而系爭信件中有關系爭言論之段落亦為:「高承亨竟然在刑事追訴期間過後,馬上利用校園問題人物甲○○當他的打手,挾怨用極惡毒的手段報復,將亞璇的私人資料、爸爸的職業及工作地點、亞璇以前讀過的校系都洩漏給甲○○,讓甲○○從一百年十二月底開始,在長庚大學BBS網站公開瘋狂的大量發誹謗文攻擊亞璇,甚至每到期中考期末考就變本加厲、狂發公開辱罵誹謗亞璇的文章,並每每於大考期間寄騷擾信到亞璇在學校BBS信箱,讓亞璇不堪精神折磨,身心俱疲、更別提好好讀書了。」僅在說明林亞璇無法專心學習、成績低落之原因,顯非專以毀損原告名譽為目的。
⒋況且,高承亨於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在課堂上發言詈
罵林亞璇之言論,遭同學錄音,翌日校長收到該錄音檔,而於當日對高承亨進行口頭訓誡,復因被告另委託律師向校長投訴,並表示要召開記者會,校長震怒表示高承亨行為有損校譽,要將高承亨解聘,系主任亦轉知要先解除其導師職務,高承亨並於同年月底,在系主任及另位老師陪同下,至林亞璇同班同學之班級公開道歉,並書寫致歉函,此事即就在學校傳開,網路上亦有人討論等情,此據高承亨於臺北地院一○二年度易字第九一號刑事案件審理時,以證人身分證述在卷(見臺北地院一○二年度易字第九一號刑事卷第一二九頁)。又林亞璇因遭原告於長庚大學醫甸園BBS等網站謾罵攻擊,懷疑係高承亨與原告聯手對其進行校園霸凌,而委任律師向教育部陳情,主張高承亨不適任,請求學校處置,且長庚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即於一百零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對原告進行訪談,長庚大學並另組成教師疑有不適任調查小組,先於同年十月二十六日訪談林亞璇、高承亨,再於同年十二月六日訪談林亞璇與被告,長庚大學副校長陳君侃亦為該調查小組之成員等情,復有長庚大學調查報告 可佐 (見本院一○三年度訴字第一七○三號民事卷第一七七頁至第二○二頁)。足見上開事件於被告寄送系爭信件前,即已廣為長庚大學師生所周知,被告寄送系爭信件之對象既為長庚大學副校長與教師獎懲委員會、林亞璇所就讀系所之老師,渠等對於高承亨及原告前開言行當非無認知,對於原告之評價亦應已形成,衡情應不致因被告之系爭言論,而貶抑對於原告之評價,自難認原告之名譽受有損害。故原告主張其因被告於系爭信件之系爭言論致人格權受有損害,請求被告給付非財產之損害賠償,難認為有理由。
六、綜上所述,原告本於前揭原因事實,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項前段及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請求被告應給付原告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六十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又原告之訴既經駁回,其假執行之聲請已失所附麗,應併駁回之。
七、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主張、陳述及所提之證據,經本院斟酌後,核與判決不生影響,爰不一一詳予論述,附此敘明。
八、據上論結,原告之訴為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八條,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07年6月29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法官孫萍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對本判決上訴,應於判決送達後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若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否則本院得不命補正逕行駁回上訴。
中華民國107年6月29日
書記官張耕華附表一:
┌──┬────┬──────┬───────────┐│編號│刊登時間│標題名稱│文章內容││││││├──┼────┼──────┼───────────┤│1│101.1.13│一個令人傻眼│◎這個學生...,就含││││的學生--長庚│恨在心,跑去跟學校投││││中醫系林亞璇│訴老師對她性騷擾│││││◎聽說她投訴老師不讓她│││││抵免學分威脅要當她,│││││還叫她晚上去老師的實│││││驗室讀書,然後趁機對│││││她性騷擾│││││◎林亞璇因為不能抵免學│││││分所以含恨在心故意抹│││││黑老師的..可見得是│││││林亞璇自己做賊心虛不│││││敢告│├──┼────┼──────┼───────────┤│2│101.1.16│同上│◎中醫二林亞璇抹黑老師│││││性騷擾的事情│││││◎她要這樣害老師,8+G│││││把高老師找去辦公室很│││││兇罵他。高老師差點被│││││fire│├──┼────┼──────┼───────────┤│3│同上│同上│◎讓所有老師都提防一下│││││林亞璇,以免又被林亞│││││璇抹黑│││││◎林亞璇這麼恐怖,抹黑│││││老師的事情也敢做│││││◎要是林亞璇又假借要問│││││問題,然後抹黑男老師│││││性騷擾,那可就完蛋,│││││以後男老師跟林亞璇講│││││話都要相隔五十公尺,│││││以測安全│├──┼────┼──────┼───────────┤│4│101.1.17│同上│同編號1│├──┼────┼──────┼───────────┤│5│同上│同上│◎她說老師性騷擾│││││◎當初她說老師性騷擾,│││││害老師被8+G找去罵一│││││頓差點被fire│││││◎今天林亞璇他爸打電話│││││給學校投訴說我到處詆│││││譭林亞璇,還說要告高│││││老師│││││◎一年多前林亞璇他爸就│││││找律師來學校說要告高│││││老師了│└──┴────┴──────┴───────────┘附表二:
┌─────┬─────┬────┬──────┬─────────┐│時間│作者名稱│網站名稱│標題名稱│張貼內容│├─────┼─────┼────┼──────┼─────────┤│101年8月10│ivonie7788│長庚大學│各位新生請│之前cm107的林亞璇││日晚間8時7││醫甸園│大家支持X老│說她被X老師性騷││分許││BBS│師│擾...│├─────┼─────┼────┼──────┼─────────┤│101年8月17│Iriscoke78│長庚大學│無聊的林亞璇│...現在又改口說老││日下午1時2││醫甸園││師從來沒對你性騷擾││分許││BBS││是老師故意要栽贓││││││你要害你才亂講..││││││.看見你跟你媽那樣││││││珠光寶氣就知道愛說││││││謊│├─────┼─────┼────┼──────┼─────────┤│101年10月│Gotomaki│長庚大學│請各位新生提│此人之前只是因為不││19日凌晨0││醫甸園│防中醫系│能抵免學分就抹黑││時20分許││BBS│cm107林亞璇│高承亨老師對他性騷││││││擾...到了法院林亞││││││璇看見事情鬧大了││││││又改口說自己從來沒││││││投訴高承亨老師對他││││││性騷擾改口改得很快││││││請問這種人還配當人││││││嗎...│├─────┼─────┼────┼──────┼─────────┤│101年11月│ivonie7788│臺大BBS│有沒有男老師│...因為現在長庚大││25日晚間9││PTT│命運悲催的八│學有傳言有女學生││時12分許│││卦│栽贓老師性騷擾...│├─────┼─────┼────┼──────┼─────────┤│101年12月│ivonie7788│臺大BBS│有沒有抹黑老│之前有人抹黑老師性││18日晚間10││PTT│師性騷擾被揭│騷擾結果事後被揭││時8分許│││發後崩潰的八│發現在被全校公幹│││││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