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2年度家上字第1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2年家上字第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4月10日

裁判案由:離婚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家上字第一號
上訴人甲○○○被上訴人乙○○右當事人間請求離婚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十日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第六庭~B3法官謝肅珍右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B法院書記官邱麗莉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十日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