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4年度附民字第177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分享 LINE Twitter 複製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4年度附民字第177號附民原告 陳錦祥 附民被告 林政儒 吳日裕 上列被告林政儒、吳日裕2人因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14年2月24日刑事第九庭審判長法官鄧希賢法官陳本良法官陳貽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書記官林岑品中華民國1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