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7年聲減字第9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7月15日
裁判案由:聲請減刑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7年度聲減字第90號聲請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上列受刑人因竊盜等案件,已經判決罪刑確定,聲請人聲請減刑(聲請案號:97年度聲減字第8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所犯附表編號1至8之罪,均減刑詳如附表所載,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又拾伍日。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甲○○於如附表所列日期犯如附表編號1至8之罪,經本院分別判處如附表編號1至8所列之宣告刑確定在案,其附表編號1至8之罪之犯罪時間均在民國96年4月24日以前,合於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之減刑條件,聲請裁定准予受刑人減刑,並聲請就附表編號1至8減刑後之刑定其應執行之刑。
二、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並於減刑後,就附表編號1至8所列之罪定其應執行之刑。
三、依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8條第1項、第10條第2項,刑法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7年7月15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法官古瑞君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華民國97年7月15日
書記官附表:
┌─────────┬────────────┬────────────┬────────────┐│編號│1│2│3│├─────────┼────────────┼────────────┼────────────┤│罪名│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8月││(保安處分、褫奪│││││公權)││││├─────────┼────────────┼────────────┼────────────┤│犯罪日期│95年10月下旬某日│95年10月下旬某日│95年10月間某日││年月日│凌晨2、3時許│凌晨2、3時許│凌晨2、3時許│├─────────┼────────────┼────────────┼────────────┤│偵查(自訴)機關│南投地檢96年度│南投地檢96年度│南投地檢96年度││年度及案號│偵字第979號│偵字第979號│偵字第979號│├───┬─────┼────────────┼────────────┼────────────┤││法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最後│案號│96年度訴字第551號│96年度訴字第551號│96年度訴字第551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6.12.05│96.12.05│96.12.05│├───┼─────┼────────────┼────────────┼────────────┤││法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確定├─────┼────────────┼────────────┼────────────┤│判決│案號│96年度訴字第551號│96年度訴字第551號│96年度訴字第551號││├─────┼────────────┼────────────┼────────────┤││判決確定││││││日期│97.01.07│97.01.07│97.01.07│├───┴─────┼────────────┼────────────┼────────────┤│所犯法條│刑法第321條第1項│刑法第321條第1項│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3款、第188條│第3款、第188條│第3款、第188條│├─────────┼────────────┼────────────┼────────────┤│合於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2條第1項第3款│第2條第1項第3款│├─────────┼────────────┼────────────┼────────────┤│減刑後徒刑、拘│││││役或罰金金額或│││││褫奪公權期間│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4月│├─────────┼────────────┼────────────┼────────────┤│備註││││└─────────┴────────────┴────────────┴────────────┘┌─────────┬────────────┬────────────┬────────────┐│編號│4│5│6│├─────────┼────────────┼────────────┼────────────┤│罪名│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8月││(保安處分、褫奪│││││公權)││││├─────────┼────────────┼────────────┼────────────┤│犯罪日期│95年10月間某日│95年11月間某日│95年12月間某日││年月日│凌晨2、3時許│凌晨2、3時許│凌晨2、3時許│├─────────┼────────────┼────────────┼────────────┤│偵查(自訴)機關│南投地檢96年度│南投地檢96年度│南投地檢96年度││年度及案號│偵字第979號│偵字第979號│偵字第979號│├───┬─────┼────────────┼────────────┼────────────┤││法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最後│案號│96年度訴字第551號│96年度訴字第551號│96年度訴字第551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6.12.05│96.12.05│96.12.05│├───┼─────┼────────────┼────────────┼────────────┤││法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確定├─────┼────────────┼────────────┼────────────┤│判決│案號│96年度訴字第551號│96年度訴字第551號│96年度訴字第551號││├─────┼────────────┼────────────┼────────────┤││判決確定││││││日期│97.01.07│97.01.07│97.01.07│├───┴─────┼────────────┼────────────┼────────────┤│所犯法條│刑法第321條第1項│刑法第321條第1項│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3款、第188條│第3款、第188條│第3款、第188條│├─────────┼────────────┼────────────┼────────────┤│合於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2條第1項第3款│第2條第1項第3款│├─────────┼────────────┼────────────┼────────────┤│減刑後徒刑、拘│││││役或罰金金額或│││││褫奪公權期間│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4月│├─────────┼────────────┼────────────┼────────────┤│備註││││└─────────┴────────────┴────────────┴────────────┘┌─────────┬────────────┬────────────┬────────────┐│編號│7│8││├─────────┼────────────┼────────────┼────────────┤│罪名│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8月│││(保安處分、褫奪│││││公權)││││├─────────┼────────────┼────────────┼────────────┤│犯罪日期│95年12月間某日│95年12月間某日│││年月日│凌晨2、3時許│凌晨2、3時許││├─────────┼────────────┼────────────┼────────────┤│偵查(自訴)機關│南投地檢96年度│南投地檢96年度│││年度及案號│偵字第979號│偵字第979號││├───┬─────┼────────────┼────────────┼────────────┤││法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最後│案號│96年度訴字第551號│96年度訴字第551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6.12.05│96.12.05││├───┼─────┼────────────┼────────────┼────────────┤││法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確定├─────┼────────────┼────────────┼────────────┤│判決│案號│96年度訴字第551號│96年度訴字第551號│││├─────┼────────────┼────────────┼────────────┤││判決確定││││││日期│97.01.07│97.01.07││├───┴─────┼────────────┼────────────┼────────────┤│所犯法條│刑法第321條第1項│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3款、第188條│第3款、第188條││├─────────┼────────────┼────────────┼────────────┤│合於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2條第1項第3款││├─────────┼────────────┼────────────┼────────────┤│減刑後徒刑、拘│││││役或罰金金額或│││││褫奪公權期間│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4月││├─────────┼────────────┼────────────┼────────────┤│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