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65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65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0月04日

裁判案由:殺人未遂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訴字第656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選任辯護人廖年盛律師上列被告因殺人未遂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10月4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蕭世昌
法官劉為丕法官連雅婷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張尹嫚中華民國96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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