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小上字第8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8月14日
裁判案由:給付管理費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小上字第87號上訴人 黃文潭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觀天下管理委員會間給付管理費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核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9,36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臺幣1,5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限上訴人於本裁定送達日起5日內,如數逕向本院補繳,逾期駁其上訴,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2年8月14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8月14日
書記官蔡伸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