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屏簡字第352號
原 告 周麗
被 告 吳佩彌
訴訟代理人 吳佳璋
郭竣嘉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原告於刑事訴訟程序(本院108年
度交簡字第292號)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原案號:本院108年度交
簡附民字第5號),經本院刑事庭裁定移送前來,本院於民國109
年2月10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103,198元,及自108年2月27日
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1,100元由被告負擔104元,餘由原告負擔。
本判決第一項得假執行。但被告於執行標的物拍定、變賣或物之
交付前,以103,198元為原告預供擔保,或將請求標的物提存後
,得免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部分
一、按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擴張或
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不在此限,民事訴訟法第255條
第1項但書第3款定有明文。查本件原告起訴時原聲明請求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188,000元,及自起訴狀
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嗣於本院言詞辯論期日擴張上開聲明為:被告應給付原告
200,000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
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核與前揭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貳、實體部分
一、原告主張:被告於107年6月3日12時53分許,駕駛車牌號碼
0000-00號自用小客車,沿屏東縣屏東市○○路由西往東方
向行駛,行至民生路與瑞民路口時,本應注意車前狀況,並
保持安全距離,而當時天候晴、日間自然光線、路面乾燥無
缺陷無障礙物,視距良好,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疏未注
意,貿然直行,適有原告駕駛車牌號碼00-0000號自用小客
車(下稱A車)在前方停等紅燈,吳佩彌見狀剎車不及,其
所駕駛之車輛前車頭遂與原告所駕駛之A車後車尾發生碰撞
,致原告受有胸部鈍傷疼痛、頸部扭拉傷疼痛、雙小腿擦傷
之傷勢。刑事部分被告業經本院以108年度交簡字第292號刑
事判決(下稱刑事判決)判處過失傷害罪刑,處有期徒刑2
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確定。為此依民法侵權
行為之法律關係提起本訴,請求被告賠償如附表所示之損害
共20萬元等語。並聲明:被告應給付原告200,000元,及自
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
利息。
二、被告則以:車禍發生當時原告沒有受傷,對於原告主張醫療
費用、交通費用,除國仁醫院部分以外均有爭執等語,並聲
明:原告之訴駁回。
三、原告主張兩造於上開時、地,原告所駕A車遭被告駕車追撞
,因而發生系爭事故,原告因而受有傷勢,被告並經本院以
前開刑事判決判處有期徒刑2月等情,有刑事判決在卷可佐
,並為兩造所不爭,堪信為真實。
四、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不法傷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
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不
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
,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
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
段、第193條第1項、第195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被告上述
過失行為,侵害原告之身體權及A車相關財產權,A車所有權
人 陳昱臻 業已將對被告之請求權(含拖吊保管費1萬元、車
輛價值25,000元)讓與予原告,有讓與通知書1紙在卷可稽
(本院卷第95頁),並已當庭通知被告訴訟代理人,依前揭
規定,被告應負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責任。原告得請求賠償
之項目及金額,析述如下:
㈠、醫療費用部分
⒈原告主張其因被告過失傷害行為,支出如附表二、附表三所
示之醫療費用,合計9,731元,被告則以前詞置辯。經查:
原告於車禍發生之107年6月3日當日至國仁醫院急診治療,
其甲種診斷證明書僅記載「⒈胸部鈍傷疼痛、⒉頸部扭拉傷
疼痛、⒊左小腿擦傷1*1公分,右小腿擦傷2*1公分」(本院
卷第75頁),其後原告於107年6月13日至茂隆骨科醫院就診
,並於同年月23日分別至安和中醫診所、右昌聯合醫院就診
,其中茂隆骨科醫院開立之乙種診斷證明書記載「背部挫傷
」;安和中醫診之乙種診斷證明書記載「頸部挫傷之初期照
護、右側腕部挫傷之初期照護、下背和骨盆挫傷之初期照護
」,右昌聯合醫院之乙種診斷證明書則記載「⒈胸壁挫傷、
⒉頸部挫傷、⒊腰部挫傷」;107年7月14日起4次至仁美中
醫診所就診,診斷證明書記載「肌痛」(本院卷第81頁);
107年8月15日至 宏益 骨科診所就診,診斷證明書記載「右側
橈骨上端閉鎖性骨裂、「右側橈骨下端閉鎖性骨裂、右第一
掌骨基底閉鎖性骨裂」,並註明須休養2個月避免搬重物等
語(本院卷第76頁),經核均與原告車禍當日及因傷請假之
1個月內所受診斷大致相符且時間相近,是本院認原告所受
傷勢應即為前開診斷書所載情形,原告所需休養期間則以2
月為當,合先敘明。則原告自107年6月3日起至107年10月15
日(即自107年8月15日至宏益骨科診所就診之2月後)期間
內支出、與上開傷勢相關之醫療費用(即附表二編號1-4、
46、48、50-52、54-59所示合計2,988元),堪認為必要,
而應由被告賠償。
⒉至原告提出如附表二、三所示其他醫療單據,逾越前開必要
期間之費用,因無證據足認屬於治療被告造成傷勢所必要,
尚難採認。另原告自107年11月15日起6次至七賢脊椎外科醫
院就診,其診斷證明書所載「頸椎椎間盤突出壓迫神經」(
本院卷第82頁),與原告先前就診醫療機構之判斷迥異,就
診時間復已距車禍時間數月之久,診斷證明書所載原因亦均
為原告主訴,尚難認定為被告造成之傷勢,原告此部分請求
亦難准許。
㈡、就醫交通部分
原告前開經核得請求被告賠償之醫療費用部分,所因此支出
之交通費用自亦應由被告負擔,被告雖辯稱除國仁醫院以外
之交通費用均有爭執云云,惟被告前已於本院言詞辯論時表
示對交通費部分同意支付(本院卷第72頁背面),已就原告
提出之交通費用計價方式(單趟金額)為自認,本院自得依
該金額計算交通費用,是如附表二所示交通費即為被告應賠
償之金額。
㈢、休養期間薪資損失部分
原告於大奇蘭園工作,每日工資1,100元,因受上開傷勢自
107年6月4日至同年7月4日請假等情,業據原告提出證明書1
紙在卷足憑(附民卷第9頁),原告復於本院自承:我一週
工作6天,請假期間本來應該要上班25天等語(本院卷第55
頁背面),則原告此段期間薪資損失應為27,500元,應由被
告賠償,逾此範圍原告並未提出相關證明,自難採憑,其請
求為無理由。
㈣、慰撫金
按慰藉金之賠償須以人格權遭遇侵害,使精神上受有痛苦為
必要,其核給之標準固與財產上損害之計算不同,然非不可
斟酌雙方身份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之
數額。原告因被告之前揭過失傷害行為,致其身體權受侵害
,業經本院認定如前,堪認原告因上開傷勢造成身體上不適
,並因被告前揭不法行為受有精神上痛苦,故原告請求精神
慰撫金,自屬有據。本院綜合審酌兩造身份、地位、經濟狀
況及原告於本件所受傷勢、被告過失傷害行為之態樣等一切
情狀,認原告請求精神慰撫金以50,000元為適當。
㈤、因調解、出庭、看診之薪資損失11,000元:
原告此部分請求,為被告所否認,而原告就此全未提出任何
證據證明,本院自難為有利原告之認定。
㈥、購買機車2萬元:
原告此部分請求,為被告所否認,原告就此全未提出任何證
據證明,本院自難為有利原告之認定。況被告業已經本院判
決賠償A車損害(詳如後述)及原告就醫期間必要交通費用
,於前開必要期間外,原告之交通費用自不應再由被告負擔
,原告此部分請求為無理由。
㈦、A車損害及拖吊保管費用
⒈A車
原告主張經訴外人陳昱臻讓與此部分損害賠償請求權25,000
元,惟未提出證據以資證明,復為被告所否認,本院自難為
有利於原告之認定。
⒉拖吊保管費用
原告主張張經訴外人陳昱臻讓與此部分損害賠償請求權1萬
元,並經原告提出信義機器修理所出具之停車拖吊及置放費
用說明1紙在卷足憑(本院卷第89頁),依該說明費用以每
日30元計,系爭車禍發生迄今已逾1年8月,原告僅請求1萬
元費用,應屬有據。
㈧、末按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
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
,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為百分之5;給付無確定期限
者,債務人於債權人得請求時,經其催告而未為給付,自受
催告時起,負遲延責任。其經債權人起訴而送達訴狀,或依
督促程序送達支付命令,或為其他相類之行為者,與催告有
同一之效力,民法第233條第1項前段、第203條、第229條第
2項分別定有明文。本件原告請求被告賠償損害,係以支付
金錢為標的,是原告自得請求被告給付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
日即108年2月27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
息。
五、綜上,被告應賠償原告103,198元(如附表一所示),原告
逾此範圍之請求,未提出證據以實其說,本院自難為有利於
原告之判斷,應予駁回。
六、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所提證據,經
核於結果不生影響,爰不一一論述,併此敘明。
七、本件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條訴訟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
訴之判決,依同法第389條第1項第3款規定,應職權宣告假
執行,並依同法第392條第2項、第3項規定,依職權宣告被
告如預供相當之擔保,得免為假執行。又本件訴訟費用確定
為1,100元,爰就非屬附帶民事訴訟範圍內之訴訟勝敗,命
兩造依勝敗比例負擔,附此敘明。
八、據上論結,原告之訴為部分有理由、部分無理由,爰判決如
主文。
中華民國109年2月19日
屏東簡易庭法官麥元馨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廿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其未
表明上訴理由者,應於提出上訴後二十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狀
(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華民國109年2月19日
書記官潘豐益
附表一
┌──┬──────────┬───────┬────────┬────────┐
│編號│原告請求內容│原告請求金額│被告應賠償金額│備註│
├──┼──────────┼───────┼────────┼────────┤
│1│醫療費用│9,731元│2,988元││
├──┼──────────┼───────┼────────┼────────┤
│2│就醫交通費用│20,000元│12,710元││
├──┼──────────┼───────┼────────┼────────┤
│3│受傷期間薪資│33,700元│27,500元│原應工作25天│
├──┼──────────┼───────┼────────┼────────┤
│4│慰撫金│7萬元│5萬元││
├──┼──────────┼───────┼────────┼────────┤
│5│因調解、出庭、看診請│11,000元│0元││
││假之薪資損失││││
├──┼──────────┼───────┼────────┼────────┤
│6│購買機車│2萬元│0元││
├──┼──────────┼───────┼────────┼────────┤
│7│A車損害(殘值)│35,000元│││
├──┼──────────┼───────┼────────┼────────┤
│8│A車拖吊保管費用│1萬元│10,000元││
├──┴──────────┴───────┼────────┼────────┤
│共請求20萬元│合計103,198元││
└─────────────────────┴────────┴────────┘
附表二(原告提出之醫療費用收據)
┌───┬──────┬─────┬───┬─────┬─────┬──────┬──────┐
│編號│名稱│就診日期│金額│頁數│頁數│備註│單趟往返費用│
│││││(附民卷)│(本院卷)│││
├───┼──────┼─────┼───┼─────┼─────┼──────┼──────┤
│1│國仁醫院收據│107.06.03│450元│P11│││610元│
├───┼──────┼─────┼───┼─────┼─────┼──────┼──────┤
│2│國仁醫院收據│107.08.17│170元│P12││診斷證明書│610元│
├───┼──────┼─────┼───┼─────┼─────┼──────┼──────┤
│3│茂隆骨科醫院│107.06.13│218元│P19│││620元│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4│茂隆骨科醫院│107.08.15│200元│P14│││620元│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5│茂隆骨科醫院│107.11.27│200元│P15││││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6│茂隆骨科醫院│107.11.28│50元│P20││││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7│茂隆骨科醫院│107.11.29│50元│P16上方││││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8│茂隆骨科醫院│107.11.30│50元│P16下方││││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9│茂隆骨科醫院│107.12.03│50元│P18下方││││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10│茂隆骨科醫院│107.12.04│50元│P17上方││││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11│茂隆骨科醫院│107.12.05│200元│P17下方││││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12│茂隆骨科醫院│107.12.06│50元│P18上方││││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13│茂隆骨科醫院│107.12.07│50元│P15下方││││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14│茂隆骨科醫院│108.04.13│272元││P15│││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15│茂隆骨科醫院│108.04.15│50元││P15│││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16│茂隆骨科醫院│108.04.16│50元││P16│││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17│茂隆骨科醫院│108.04.17│50元││P16│││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18│茂隆骨科醫院│108.04.19│50元││P17│││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19│茂隆骨科醫院│108.04.22│50元││P17│││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20│茂隆骨科醫院│108.04.23│200元││P18│││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21│茂隆骨科醫院│108.04.24│50元││P18│││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22│茂隆骨科醫院│108.04.25│50元││P19│││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23│茂隆骨科醫院│108.04.26│50元││P19│││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24│茂隆骨科醫院│108.04.29│50元││P20│││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25│茂隆骨科醫院│108.04.30│50元││P20│││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26│茂隆骨科醫院│108.05.01│200元││P21│││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27│茂隆骨科醫院│108.05.02│50元││P21│││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28│茂隆骨科醫院│108.05.03│50元││P22│││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29│茂隆骨科醫院│108.05.06│50元││P22│││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30│茂隆骨科醫院│108.05.07│50元││P23│││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31│茂隆骨科醫院│108.05.08│50元││P23│││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32│茂隆骨科醫院│108.05.09│200元││P24│││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33│茂隆骨科醫院│108.05.10│50元││P24│││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34│茂隆骨科醫院│108.05.13│50元││P25│││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35│茂隆骨科醫院│108.05.14│50元││P26│││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36│茂隆骨科醫院│108.05.15│50元││P26│││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37│茂隆骨科醫院│108.05.16│50元││P25│││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38│茂隆骨科醫院│108.05.23│200元││P27│││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39│茂隆骨科醫院│108.05.24│50元││P27│││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40│茂隆骨科醫院│108.05.27│50元││P28│││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41│茂隆骨科醫院│108.05.28│50元││P28│││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42│茂隆骨科醫院│108.05.29│50元││P29│││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43│茂隆骨科醫院│108.06.11│50元││P30│││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44│茂隆骨科醫院│108.07.03│200元││P32│││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45│茂隆骨科醫院│108.06.13│300元││P33│零售││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46│茂隆骨科醫院│107.8.15│10元│P22││││
││零售領據│││││││
├───┼──────┼─────┼───┼─────┼─────┼──────┼──────┤
│47│茂隆骨科醫院│107.12.28│90元│P21││手護套││
││零售領據│││││││
├───┼──────┼─────┼───┼─────┼─────┼──────┼──────┤
│48│宏益骨科診所│107.08.15│580元│P24│││2,210元│
││藥單內容與門│││││││
││診費用收據│││││││
├───┼──────┼─────┼───┼─────┼─────┼──────┼──────┤
│49│宏益骨科診所│107.11.13│500元││P31│││
││藥單內容與門│││││││
││診費用收據│││││││
├───┼──────┼─────┼───┼─────┼─────┼──────┼──────┤
│50│安和中醫診所│107.06.23│120元│P26上方│││2,170元│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51│安和中醫診所│107.06.23│300元│P26下方││三黃膏││
││收據│││││││
├───┼──────┼─────┼───┼─────┼─────┼──────┼──────┤
│52│安和中醫診所│107.06.23│100元│P28上方││診斷證明書││
││收據│││││││
├───┼──────┼─────┼───┼─────┼─────┼──────┼──────┤
│53│安和中醫診所│107.06.23│100元│P28下方││與編號50之收││
││門診掛號費收│││││據看診日期相││
││據│││││同且掛號費及││
│││││││自付額與編號││
│││││││17所載掛號費││
│││││││及基本部分負││
│││││││擔金額相同,││
│││││││不予計列。││
├───┼──────┼─────┼───┼─────┼─────┼──────┼──────┤
│54│安和中醫診所│107.08.15│350元│P27││青草藥布│2,170元│
││收據│││││││
├───┼──────┼─────┼───┼─────┼─────┼──────┼──────┤
│55│右昌聯合醫院│107.06.23│200元│P30│││2,420元│
││醫療費用收據│││││││
├───┼──────┼─────┼───┼─────┼─────┼──────┼──────┤
│56│仁美中醫診所│107.07.14│140元│P32最下方│││320元│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57│仁美中醫診所│107.07.19│50元│P32│││320元│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58│仁美中醫診所│107.07.24│50元│P32│││320元│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59│仁美中醫診所│107.07.27│50元│P32最上方│││320元│
││門診醫療費用│││││││
││收據│││││││
├───┼──────┼─────┼───┼─────┼─────┼──────┼──────┤
│60│七賢脊椎外科│107.11.15│180元│P34││││
││醫院醫療費用│││││││
││明細收據│││││││
├───┼──────┼─────┼───┼─────┼─────┼──────┼──────┤
│61│七賢脊椎外科│107.11.16│50元│P35││││
││醫院醫療費用│││││││
││明細收據│││││││
├───┼──────┼─────┼───┼─────┼─────┼──────┼──────┤
│62│七賢脊椎外科│107.11.17│50元│P36││││
││醫院醫療費用│││││││
││明細收據│││││││
├───┼──────┼─────┼───┼─────┼─────┼──────┼──────┤
│63│七賢脊椎外科│107.11.19│50元│P37││││
││醫院醫療費用│││││││
││明細收據│││││││
├───┼──────┼─────┼───┼─────┼─────┼──────┼──────┤
│64│七賢脊椎外科│107.12.08│200元│P38││││
││醫院醫療費用│││││││
││明細收據│││││││
├───┼──────┼─────┼───┼─────┼─────┼──────┼──────┤
│65│七賢脊椎外科│108.01.05│220元│P39││││
││醫院醫療費用│││││││
││明細收據│││││││
└───┴──────┴─────┴───┴─────┴─────┴──────┴──────┘
附表三(原告未提出醫療單據)
┌──┬──────┬─────┬───┬─────┬──────┐
│編號│支出醫療費用│就診日期│金額│證明│備註│
├──┼──────┼─────┼───┼─────┼──────┤
│1│茂隆骨科醫院│108.07.05│242元│未提出││
├──┼──────┼─────┼───┤├──────┤
│2│茂隆骨科醫院│108.08.09│262元│││
├──┼──────┼─────┼───┤├──────┤
│3│茂隆骨科醫院│108.08.20│50元│││
├──┼──────┼─────┼───┤├──────┤
│4│茂隆骨科醫院│108.08.22│50元│││
├──┼──────┼─────┼───┤├──────┤
│5│茂隆骨科醫院│108.08.27│50元│││
├──┼──────┼─────┼───┤├──────┤
│6│右昌醫院│107.08.17│200元│││
├──┼──────┼─────┼───┤├──────┤
│7│宏益骨科│107.11.15│500元│││
├──┼──────┼─────┼───┤├──────┤
│8│宏益骨科│107.10.15│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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