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4年除字第77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4年11月21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4年度除字第772號聲請人甲○○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94年11月14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4年度催字第645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94年10月2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4年11月21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高愈杰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94年11月21日
書記官高楚安┌──────────────────────────────────────────────────┐│股票及其它證券附表:94年度催字第645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1│富晶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92ND0000000-0│││1000││├─┼───────────────┼──────────────┼────┼───┼────┼───┤│2│富晶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92ND0000000-0│││1000││├─┼───────────────┼──────────────┼────┼───┼────┼───┤│3│富晶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92ND0000000-0│││1000││├─┼───────────────┼──────────────┼────┼───┼────┼───┤│4│富晶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92ND0000000-0│││1000││├─┼───────────────┼──────────────┼────┼───┼────┼───┤│5│富晶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92ND0000000-0│││1000││├─┼───────────────┼──────────────┼────┼───┼────┼───┤│6│富晶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92ND0000000-0│││1000││├─┼───────────────┼──────────────┼────┼───┼────┼───┤│7│富晶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0000-0│││1000││├─┼───────────────┼──────────────┼────┼───┼────┼───┤│8│富晶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0000-0│││1000││├─┼───────────────┼──────────────┼────┼───┼────┼───┤│9│富晶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0000-0│││1000││├─┼───────────────┼──────────────┼────┼───┼────┼───┤│0│富晶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0000-0│││1000│││1│││││││├─┼───────────────┼──────────────┼────┼───┼────┼───┤│1│富晶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0000-0│││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