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3年度易字第1635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3年易字第1635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2月15日

裁判案由:證券交易法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3年度易字第1635號
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戊○○上列被告等因違反證券交易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3年度偵字第3462號),因被告於準備程序為有罪之陳述,本院合議庭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文戊○○違反上市有價證券之買賣,應於證券交易所開設之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為之之規定,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叁佰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事實
一、甲○○(已結)原係久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久津公司)股東,於民國92年2月間,持有久津公司第一手股票共約四千餘張;乙○○(已結)、丁○○(已結)、戊○○、子○○(已結)、卯○○(已結)、丑○○(已結)、壬○○(已結)、丙○○(已結)、己○○(已結)、寅○○(已結)等10人則分別自同年1月間起至同年2月間止,陸續以如附表所示之證券帳戶,買進久津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再同時以等額、每股約新臺幣(下同)20餘元之價格,各別融券放空久津公司股票,以進行套利賺取價差;庚○○(已結)、辰○(已結)、癸○○(已結)、辛○○(已結)等4人則均係看空久津公司股票,而分別於同年1、2月間,以如附表所示之證券帳戶,每股約20餘元之價格,各別融券放空久津公司股票。嗣於同年3月間,久津公司因負責人 郭保富 鉅額違約交割,造成該公司股票無量下跌,致甲○○持有之久津公司股票,因難以賣出而損失慘重;嗣又因久津公司臨時宣布於同年5月間召開股東會,使得久津公司股票融券戶必須依法於同年3月21日前回補股票,而前開乙○○等10人因先前購買之久津公司可轉換公司債無法賣出,又必須於前揭日期前回補融券之久津公司股票,故亦遭受嚴重損失;詎甲○○及前開乙○○等10人為求減少損失,前開庚○○等4人則為求以較低價格買得久津公司股票辦理回補,均明知公開上市股票之買賣,應於證券交易所之集中交易市場為之,竟未經集中交易市場買賣,而私下透過友人及證券公司營業員方式,由甲○○基於概括犯意,連續將其名下所有之久津公司第一手股票共2203張,以每股9元至12元不等之價格(市價約12點3元),分別賣與如附表所示乙○○等14人,乙○○等14人再以現券償還方式辦理融券回補;嗣經媒體報載「久津案引爆場外借券疑雲」後,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下稱證期會)發現有異,始循線查獲上情。
二、案經證期會函由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移送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查起訴。
理由
一、訊據被告戊○○對於上開犯罪事實,供承不諱,核與證人 張正利張淑珍陳振忠鄧鎮岳王君如鄭念民游淮崑黃素君陳彥宏鄭淑娟連政鼎 等人之證述情節相符;此外又有富邦證券信用交易股票交付清單(代申請書)、元富證券信用交易股票交付清單(代申請書)、委託書、久津案第一手股票提供人(委託人)張數統計表、久津案申請現券償還融券戶(受託人)張數統計表各一份、證期會92年4月25日台財證三字第0920001765號函等在卷可資佐証,是本件事證明確,被告戊○○犯行,堪以認定。
二、按證券交易法第150條規定,上市有價證券之買賣,除但書所規定各款情形外,應於證券交易所開設之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為之。違反第150條規定者,依證券交易法第177條規定處罰。查久津公司股票為已公開發行之已上市公司股票,其買賣應向集中交易市場即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為之。本件被告戊○○明知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非經集中交易市場私自直接讓受、買賣,竟違反規定,核渠所為,係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50條前段之規定,應依同法第177條第1款處斷。爰審酌被告戊○○犯罪動機、目的、所生危害、場外交易之數量,並參酌公訴人求刑範圍及被告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末查,被告戊○○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憑,本院認渠因一時失慮,而誤觸法網,經此論罪科刑之教訓,應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併宣告緩刑二年,以策自新。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證券交易法第177條第1款、第150條前段,刑法第11條前段、第41條第1項前段、第74條第1款,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2條,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臺幣條例第2條,判決如
主文。本案經檢察官蕭斌志到庭執行職務中華民國94年2月15日
刑事第七庭法官梁耀鑌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書記官楊志純中華民國94年2月15日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證券交易法第150條(有價證券之買賣場所及例外)上市有價證券之買賣,應於證券交易所開設之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為之。但左列各款不在此限:
一政府所發行債券之買賣。
二基於法律規定所生之效力,不能經由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之買賣而取得或喪失證券所有權者。
三私人間之直接讓受,其數量不超過該證券一個成交單位;前後兩次之讓受行為,相隔不少於三個月者。
四其他符合主管機關所定事項者。證券交易法第177條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違反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三十四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三
條之四第一項、第四十三條之八第一項、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五十條第二項、第一百十九條、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百五十條或第一百六十五條之規定者。
二違反主管機關依第六十一條所為之規定者。┌────────────────────────────────────────┐│附表│├──┬────┬─────────────┬──────┬────┬──────┤│編號│姓名│證券帳戶│回補日期│每股買入│向被告甲○○││││││價格(元)│買入股票數量│├──┼────┼─────────────┼──────┼────┼──────┤│一│乙○○│戶名:乙○○│九十二年三月│九元│四00張││││中信證券岡山分公司第五六五│十九日││││││00000000號││││││├─────────────┼──────┼────┼──────┤│││戶名:張正利│同右│九元│七五張││││中信證券岡山分公司第五六五│││││││00000000號││││││├─────────────┼──────┼────┼──────┤│││戶名:張淑珍│同右│九元│十五張││││中信證券岡山分公司第五六五│││││││00000000號││││├──┼────┼─────────────┼──────┼────┼──────┤│二│丁○○│戶名:丁○○│九十二年三月│十元│三一八張││││富星證券斗六分公司第七七八│十七日至二十││││││00000000號│一日間│││││├─────────────┼──────┼────┼──────┤│││戶名: 吳敏華 │同右│十元│一一四張││││富星證券斗六分公司第七七八│││││││00000000號││││││├─────────────┼──────┼────┼──────┤│││戶名: 陳秀霞 │同右│十元│四七張││││富星證券斗六分公司第七七八│││││││00000000號││││││├─────────────┼──────┼────┼──────┤│││戶名: 陳潔 │同右│十元│三十張││││富星證券斗六分公司第七七八│││││││00000000號││││││├─────────────┼──────┼────┼──────┤│││戶名: 莊鉑玉 │同右│十元│二十張││││富星證券斗六分公司第七七八│││││││00000000號││││├──┼────┼─────────────┼──────┼────┼──────┤│三│戊○○│戶名:戊○○│九十二年三月│約十元│一七五張││││富邦證券中山分公司第九六九│十七日至二十││││││00000000號│一日間│││├──┼────┼─────────────┼──────┼────┼──────┤│四│子○○│戶名:子○○│同右│十一點五│一二五張││││寶來證券成功分公司第九七九││元│││││00000000號││││├──┼────┼─────────────┼──────┼────┼──────┤│五│卯○○│戶名:卯○○│同右│十元│一二五張││││中信證券新竹分公司第五六五│││││││C0000000號││││├──┼────┼─────────────┼──────┼────┼──────┤│六│丑○○│戶名:丑○○│同右││七二張││││富邦證券民權分公司第九六九│││││││00000000號││││├──┼────┼─────────────┼──────┼────┼──────┤│七│壬○○│戶名: 李和子 │九十二年三月│十一元│二五0張││││寶來證券忠孝分公司第九七八│二十日││││││00000000號││││││├─────────────┼──────┼────┼──────┤│││戶名: 吳建昌 │同右│十一元│六四張││││寶來證券忠孝分公司第九七八│││││││00000000號││││├──┼────┼─────────────┼──────┼────┼──────┤│八│丙○○│戶名:丙○○│九十二年三月│十一元│三六張││││復華證券永欣分公司第九五八│二十一日││││││F0000000號││││├──┼────┼─────────────┼──────┼────┼──────┤│九│己○○│戶名:己○○│九十二年三月│十二點三│二十張││││大華證券三民分公司第五七二│十七日至二十│元│││││D0000000號│一日間│││├──┼────┼─────────────┼──────┼────┼──────┤│十│寅○○│戶名:寅○○│九十二年三月│十一元│十五張││││復華證券永欣分公司第九五八│二十一日││││││F0000000號││││├──┼────┼─────────────┼──────┼────┼──────┤│十一│庚○○│戶名:庚○○│九十二年三月│十一元│一五七張││││永昌證券長虹分公司第五0九│二十一日││││││Y0000000號││││├──┼────┼─────────────┼──────┼────┼──────┤│十二│辰○│戶名:辰○│九十二年三月││一00張││││元富證券新店分公司第五九二│二十日││││││00000000號││││├──┼────┼─────────────┼──────┼────┼──────┤│十三│癸○○│戶名:癸○○│九十二年三月│十一點三│二十張││││元富證券新店分公司第五九二│十七日至二十│元│││││00000000號│一日間│││├──┼────┼─────────────┼──────┼────┼──────┤│十四│辛○○│戶名: 陳志範 │九十二年三月││十張││││元富證券新店分公司第五九二│二十日││││││00000000號││││││├─────────────┼──────┼────┼──────┤│││戶名:陳志範│九十二年三月││十五張││││大昌證券新店分公司第六四六│二十日││││││000000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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