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司票字第1030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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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司票字第103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3月02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司票字第1030號聲請人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嚴陳莉蓮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世凰小客車租賃有限公司陳明聲 、施家祺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相對人世凰小客車租賃有限公司之合法法定代理人為何?並提出其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暨其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10年3月2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羅永旻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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