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3年度訴字第60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3年訴字第60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3月28日

裁判案由:返還不當得利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三年度訴字第六○八號
原告丙○○住原告甲○○住台北市○○區○○里○○○路○○號三樓原告乙○○住右三人訴訟代理人 黃精良 律師被告丁○○住被告戊○○住被告保證責任彰化縣第六信用合作社設彰化縣彰化市○○里○○路一法定代理人庚○○住訴訟代理人己○○住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院於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十八所為由受命法官周莉菁行準備程序之裁定撤銷,並由法官簡燕子獨任審理。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審判長法官羅培昌~B法官吳俊螢~B法官簡燕子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三月二十八日~B法院書記官張清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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