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9年訴字第89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5月11日
裁判案由:地價稅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9年度訴字第89號原告甲○○輔佐人戊○○被告臺南市稅務局代表人乙○○訴訟代理人丙○○
丁○○上列當事人間地價稅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9年5月11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四庭
法官詹日賢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9年5月11日
書記官宋鑠瑾
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9年訴字第89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5月11日
裁判案由:地價稅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9年度訴字第89號原告甲○○輔佐人戊○○被告臺南市稅務局代表人乙○○訴訟代理人丙○○
丁○○上列當事人間地價稅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9年5月11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四庭
法官詹日賢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9年5月11日
書記官宋鑠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