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度除字第846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除字第84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3月23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6年度除字第846號聲請人乙○○代理人甲○○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5年度催字第312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6年1月2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6年3月23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陶亞琴┌───────────────────────────────────────────────────┐│附表:96年度除字第846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1│台灣合成橡膠股份有限公司│80-NX-000000-0││1│800││├──┼───────────────┼──────────────┼────┼───┼────┼───┤│002│台灣合成橡膠股份有限公司│80-ND-000000-0││1│1000││├──┼───────────────┼──────────────┼────┼───┼────┼───┤│003│台灣紙業股份有限公司│80-NX-000000-0││1│650││├──┼───────────────┼──────────────┼────┼───┼────┼───┤│004│中興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80-NX-0000000-0││1│900││├──┼───────────────┼──────────────┼────┼───┼────┼───┤│005│國際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80-NX-0000000-0││1│952││└──┴───────────────┴──────────────┴────┴───┴────┴───┘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96年3月23日
法院書記官吳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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