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士勞簡字第12號
原 告 紀梁阿梅
訴訟代理人 張晴玲 律師
被 告 天棋貿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秀桂
訴訟代理人 胡盈州 律師
複 代理人 史慧玲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契約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1月30日
士林簡易庭法官鄭勤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1月30日
書記官吳俊明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士勞簡字第12號
原 告 紀梁阿梅
訴訟代理人 張晴玲 律師
被 告 天棋貿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秀桂
訴訟代理人 胡盈州 律師
複 代理人 史慧玲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契約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1月30日
士林簡易庭法官鄭勤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1月30日
書記官吳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