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113年度雄簡字第812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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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雄簡字第812號

原告上頂至善大樓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蔡尚斌

訴訟代理人 李志明

被告 蕭素芳

訴訟代理人 孫志雄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管理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管理費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5月30日言詞辯論終結,茲因若干事實未臻明瞭,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裁定於民國000年0月0日下午3時30分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31  日

高雄簡易庭法   官陳安信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3  日

            書 記 官林勁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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