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度交易字第528號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交易字第528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2月31日

裁判案由:竊盜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6年度交易字第528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竊盜等案件,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96年度速偵字第266號),經本院認為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改依通常程序審理,被告復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當庭裁定改用簡式審判程序,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甲○○竊盜,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服用酒類,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
一、甲○○於民國96年8月3日晚間11時10分許,在臺北市○○區○○路4段624巷1號前,見乙○○所有車牌號碼000-00
0號重型機車1輛暫停於該處,且上開機車之鑰匙疏未取下,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竊盜之故意,竊取上開機車得手後,騎乘該機車離去。甲○○另於同月13日晚間某時,在臺北市○○區○○街路邊攤飲用藥酒等酒類後,已達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程度,竟不顧公眾之安危,猶騎乘上開竊取得來之機車,於同日晚間9時48分,在臺北市○○區○○路○○○巷○號前遭警攔檢,經施以呼氣測試,發現其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85毫克,始被查獲上情。
二、案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本院認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改依通常程序審理,於本院準備程序進行中,甲○○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裁定改行簡式審判程序。
理由
一、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甲○○坦承不諱,核與被害人乙○○所指述之情節相符(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96年度速偵字第266號卷宗,下稱偵卷第16頁至第17頁),並有贓物認領保管單、酒精濃度測試表、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同心圓檢測單及刑法第185條之
3案件測試觀察紀錄表各1紙等件附卷可憑(見偵卷第19頁至第22頁),是被告任意性自白有上開證據足資佐證,堪認與事實相符。綜上,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洵堪認定,應予依法論罪科刑。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及同法第18
5條之3之服用酒類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罪。被告所犯上開兩罪間,其犯意各別,行為不同,應予分論併罰。爰審酌被告有公共危險及多次竊盜前科,其中曾因酒醉駕車,經本院以93年度北交簡字第2423號判決判處罰金22,000元,嗣於94年5月30日繳清執行完畢,及因為竊盜犯行,亦經本院於90年4月30日以90年度簡字第1247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3月確定,並於90年11月17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等情,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足徵(見本院卷第4頁至第9頁),雖均不構成累犯,但可知被告之素行不佳,且其正值壯年,身體健全,原得以己力循正當途徑獲取財物,竟圖不勞而獲,況酒後駕車之危害及酒後不應駕車之觀念,已透過學校教育、政令宣導及各類媒體廣為介紹傳達各界週知多年,酒後駕車肇事致人傷亡之情形亦屢見諸報章媒體,而被告竟仍漠視法令,輕忽自身及他人之生命、財產安全,對社會所造成潛在性之危害甚鉅,查獲之時被告經呼氣測試,所測得之酒精濃度更高達每公升0.85毫克,惟被告所竊取之財物價值非鉅,所採犯罪手段亦相當單純,且被告犯罪後均坦承上開犯行,態度堪稱良好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
主文所示之刑,及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另依刑法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併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52條、第284條之1、第27
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320條第1項、第185條之3、第41條第1項前段、第51條第5款,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郭瑜芳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96年12月31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葉力旗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抄附繕本)。
書記官林碧華中華民國96年12月31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一)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二)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萬元以下罰金。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