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2年司促字第646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5月28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促字第6461號債權人鑫秉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張家駿 上列債權人鑫秉有限公司因與債務人MR.YUSUNGNOENMANOP間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鑫秉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聲請狀無本票影本一份,請具狀補正。中華民國102年5月28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楊淑婷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2年司促字第646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5月28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促字第6461號債權人鑫秉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張家駿 上列債權人鑫秉有限公司因與債務人MR.YUSUNGNOENMANOP間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鑫秉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聲請狀無本票影本一份,請具狀補正。中華民國102年5月28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楊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