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101年度南小字第649號
原 告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顏慶章
訴訟代理人 賴啟忠
黃景信
被 告 陳士宏
杜婉娟
陳貽明
陳貽隆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消費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零一年十月十八日下午
二時二十五分,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9月27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法官王參和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1年9月27日
書記官陳淑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