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89年度訴字第1274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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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127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7月05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一二七四號
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五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法官陳威龍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雯琪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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