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7年度除字第1575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7年除字第1575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6月2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7年度除字第1575號聲請人乙○○代理人甲○○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7年度催字第39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7年5月2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7年6月20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楊代華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97年6月20日
書記官董美妙┌───────────────────────────────┐│附表:97年度除字第1575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1│慶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3-ND-0000000-0│1│1000│├──┼────────────┼────────┼───┼──┤│002│慶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3-ND-0000000-0│1│1000│├──┼────────────┼────────┼───┼──┤│003│慶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3-ND-0000000-0│1│1000│├──┼────────────┼────────┼───┼──┤│004│慶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3-ND-0000000-0│1│1000│├──┼────────────┼────────┼───┼──┤│005│慶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3-ND-0000000-0│1│1000│├──┼────────────┼────────┼───┼──┤│006│慶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3-ND-0000000-0│1│1000│├──┼────────────┼────────┼───┼──┤│007│慶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3-ND-0000000-0│1│1000│├──┼────────────┼────────┼───┼──┤│008│慶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3-ND-0000000-0│1│1000│├──┼────────────┼────────┼───┼──┤│009│慶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3-ND-0000000-0│1│1000│├──┼────────────┼────────┼───┼──┤│010│慶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3-ND-0000000-0│1│1000│├──┼────────────┼────────┼───┼──┤│011│慶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3-ND-0000000-0│1│1000│├──┼────────────┼────────┼───┼──┤│012│慶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3-ND-0000000-0│1│1000│├──┼────────────┼────────┼───┼──┤│013│慶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3-ND-0000000-0│1│1000│├──┼────────────┼────────┼───┼──┤│014│慶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3-ND-0000000-0│1│1000│├──┼────────────┼────────┼───┼──┤│015│慶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1│1000│├──┼────────────┼────────┼───┼──┤│016│慶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00-0│1│505│├──┼────────────┼────────┼───┼──┤│017│慶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7-NX-0000000-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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