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12年度附民字第32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12年附民字第3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2月14日

裁判案由:個人資料保護法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2年度附民字第32號原告 陳嬿伊 被告 倪婉婷 上列被告因民國111年度上訴字第4341號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2月14日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周煙平
法官游士珺法官吳炳桂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鄭舒方中華民國11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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