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司拍字第405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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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司拍字第40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1月16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司拍字第405號聲請人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王濬智 代理人 劉孟琮 相對人 陳震寰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最高限額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81條之17準用第873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訴外人 張琦蓁 以其所有如附表⑴、⑵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聲請人對於債務人之債權,經設定登記如下之抵押權:
(一)登記日期:⑴民國98年8月14日、⑵民國98年9月1日。
(二)擔保債權總金額:本金最高限額新臺幣(下同)⑴1,500,000元、⑵3,360,000元。
(三)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擔保債務人對抵押權人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本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所定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包括借款、透支、貼現、買入光票、墊款、承兌、委任保證、開發信用狀、進出口押匯、票據、保證、信用卡契約、應收帳款承購契約、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契約、特約商店契約。
(四)擔保債權確定期日:⑴民國128年8月12日、⑵民國128年8月26號。
(五)清償日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清償日期。
(六)利息(率):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利率計算。
(七)遲延利息(率):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利率計算。
(八)違約金: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違約金計收標準計算。
(九)其他擔保範圍約定:1.取得執行名義之費用、2.保全抵押物之費用、3.因債務不履行而發生之損害賠償、
4.因辦理債務人與抵押權人約定之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所生之手續費用、5.抵押權人墊付抵押物之保險費及按墊付日抵押權人基準利率加碼年利率2.5%之利息。
(十)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張琦蓁,1分之1。嗣全部抵押物分別於⑴民國99年9月21日、⑵民國99年9月17移轉登記與相對人陳震寰。而債務人張琦蓁分別於⑴民國98年8月17日、⑵民國98年9月4日、⑶民國95年10月30日向聲請人借款⑴1,200,000元、⑵2,800,000元、⑶450,000元,約定有利息、遲延利息及違約金,清償日期分別為⑴民國108年8月17日、⑵民國118年9月4日、⑶民國115年10月27日,如未按月付息,即喪失期限利益。詎債務人分別自⑴民國100年1月17日、⑵民國99年9月4日、⑶民國100年7月27日起即未繳納本息,應視同全部到期,計尚欠本金3,889,853元及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等,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
三、經查,聲請人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土地暨建物登記謄本、借據等影本為證。本件相對人雖為抵押物之受讓人,惟依民法第867條之規定,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本件聲請,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3條、民事訴訟法第78條、第85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1,000元。
中華民國100年11月16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怡秋附表:
┌─┬───────────────────────┬─┬─────┬───────┐│編│土地坐落│地│面積│權利││├───┬────┬───┬───┬──────┤├─────┤││號│市○鄉鎮市區○段○○段│地號│目│平方公尺│範圍│├─┼───┼────┼───┼───┼──────┼─┼─────┼───────┤│1│臺中│北區│錦村││0000-0000│建│7,217.00│300000分之738│└─┴───┴────┴───┴───┴──────┴─┴─────┴───────┘┌─┬───┬───────┬────────┬────────────┬────┐│編││││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基地坐落│建築式樣主要材├──────┬─────┤│││建號│--------------││樓層面積│附屬建物主│││││門牌號碼│料及房屋層數││要建築材料│││號││││合計│及用途│範圍│├─┼───┼───────┼────────┼──────┼─────┼────┤│1│14090-│臺中市北區錦村│住家用│總面積:94.75│陽台:9.31│全部│││000│段0000-0000地│鋼筋混凝土造│層次面積:94.││││││號│層數:17層│75│││││├───────┤層次:12層│││││││臺中市北區東光││││││││東街61號12樓│││││├─┴───┴───────┴────────┴──────┴─────┴────┤│共同使用部分:錦村段00000-000建號*14,446.38平方公尺│└────────────────────────────────────────┘┌─┬───────────────────────┬─┬─────┬──────┐│編│土地坐落│地│面積│權利││├───┬────┬───┬───┬──────┤├─────┤││號│市○鄉鎮市區○段○○段│地號│目│平方公尺│範圍│├─┼───┼────┼───┼───┼──────┼─┼─────┼──────┤│2│臺中│太平區│德興││0000-0000│建│2,556.70│10000分之62│└─┴───┴────┴───┴───┴──────┴─┴─────┴──────┘┌─┬───┬───────┬────────┬────────────┬────┐│編││││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基地坐落│建築式樣主要材├──────┬─────┤│││建號│--------------││樓層面積│附屬建物主│││││門牌號碼│料及房屋層數││要建築材料│││號││││合計│及用途│範圍│├─┼───┼───────┼────────┼──────┼─────┼────┤│2│00001-│臺中市太平區德│辦公室、停車空間│總面積:1101.││110分之2│││000│興段0000-0000│鋼筋混凝土造│22││││││地號│層數:12層│層次面積:110│││││├───────┤層次:地下層│1.22││││││臺中市太平區新││││││││興路1號地下層│││││├─┼───┼───────┼────────┼──────┼─────┼────┤│2│00101-│地號:臺中市太│集合住宅│總面積:77.47│陽台:5.69│全部│││00○○○區○○段│鋼筋混凝土造│層次面積:77.│露台:51.86│││││0000-0000│層數:12層│47│││││├───────┤層次:7層│││││││臺中市太平區新││││││││興路23號7樓│││││├─┴───┴───────┴────────┴──────┴─────┴────┤│共同使用部分:德興段00000-000建號**2198.07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分之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