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重勞訴字第1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重勞訴字第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3月21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重勞訴字第1號原告 高俊縢 被告揚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洪瑋伯 訴訟代理人 周怡秀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106年3月21日
民事勞工法庭法官徐玉玲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6年3月21日
書記官廖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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