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度除字第1950號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除字第1950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1月06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8年度除字第1950號聲請人甲○○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經本院以98年度司催字第146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8年10月1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8年11月6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林春鈴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98年11月6日
書記官潘惠敏┌───────────────────────┐│附表:98年度除字第1950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1│遠東紡織│79NX0000000│1│360│││股份有限公司││││├──┼──────┼───────┼──┼──┤│002│遠東紡織│81NX0000000│1│30│││股份有限公司││││├──┼──────┼───────┼──┼──┤│003│遠東紡織│82NX0000000│1│20│││股份有限公司││││├──┼──────┼───────┼──┼──┤│004│遠東紡織│83NX0000000│1│34│││股份有限公司││││├──┼──────┼───────┼──┼──┤│005│遠東紡織│84NX0000000│1│69│││股份有限公司││││├──┼──────┼───────┼──┼──┤│006│遠東紡織│85NX0000000│1│47│││股份有限公司││││├──┼──────┼───────┼──┼──┤│007│遠東紡織│86NX00000000│1│46│││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