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0年上訴字第329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3月14日
裁判案由:誣告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上訴字第三二九一號
上訴人勝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即自訴人設新竹縣湖○○○區○○路○○號上訴人乙○○兼右代表人共同代理人 任秀妍
袁曉君 蔡瑜真 擔當自訴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選任辯護人馮博生
蕭富山林鈺珊右上訴人因被告誣告等案件,不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十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四日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二十三庭
審判長法官黃瑞華
法官雷雯華法官宋祺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蔡慧娟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