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7年司促字第34452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9月24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債權人台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丁○○非訟代理人丙○○債務人甲○○
之3債務人乙○○○
之3
一、債務人甲○○、乙○○○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下同)叁拾萬伍仟肆佰壹拾玖元,暨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並連帶賠償督促程序費用壹仟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
(一)、緣債務人甲○○於民國92年間至民國95年間邀同債務人乙○○○為連帶保證人向聲請人訂借【高中以上學生就學貸款】6筆,共計32萬5,914元整。並約定自借款人該階段學業完成後(休學或退學)滿一年之日起,依年金法按月平均攤還本息,共分72期。倘借款人不依約償還本息時,除自逾期日起按本借款利率計付逾期利息外,對應付未付本息自應還款日起,照應還款額,逾期六個月以內者,按本借款利率百分之十,逾期六個月以上者,按本借款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
(二)、詎債務人甲○○自就讀學校完成後,並未依約履行,尚欠本金30萬5,419元整及如附表所載之利息、違約金未償,迭經催討置之不理,爰依前訂借據約定借用人有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或攤還本金時,借款即視為全部到期。另債務人乙○○○既為連帶保證人,對本債務自應負連帶清償責任。
三、如債務人未於第一項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中華民國97年9月24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江文玉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債權人收到支付命令後,請即時核對內容,如有錯誤應速依法聲請更正裁定或補充裁定。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四、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不必另行聲請。
中華民國97年9月24日
書記官張錦仙附表97年度司促字第34452號利息:
┌──┬───┬─────┬──────┬──────┬───────┐│序號│本金│相關債務人│利息起算日│利息截止日│利息計算方式│├──┼───┼─────┼──────┼──────┼───────┤│1│新臺幣│甲○○、郭│自民國96年12│至民國97年07│年息百分之三點│││34100│ 張雪櫻 │月01日起│月23日止│五三│││元│├──────┼──────┼───────┤││││自民國97年07│至清償日止│年息百分之六│││││月24日起│││├──┼───┼─────┼──────┼──────┼───────┤│2│新臺幣│甲○○、郭│自民國96年12│至民國97年07│年息百分之三點│││54595│張雪櫻│月01日起│月23日止│五三│││元│├──────┼──────┼───────┤││││自民國97年07│至清償日止│年息百分之六│││││月24日起│││├──┼───┼─────┼──────┼──────┼───────┤│3│新臺幣│甲○○、郭│自民國96年12│至民國97年07│年息百分之三點│││53394│張雪櫻│月01日起│月23日止│五三│││元│├──────┼──────┼───────┤││││自民國97年07│至清償日止│年息百分之六│││││月24日起│││├──┼───┼─────┼──────┼──────┼───────┤│4│新臺幣│甲○○、郭│自民國96年12│至民國97年07│年息百分之三點│││53394│張雪櫻│月01日起│月23日止│五三│││元│├──────┼──────┼───────┤││││自民國97年07│至清償日止│年息百分之六│││││月24日起│││├──┼───┼─────┼──────┼──────┼───────┤│5│新臺幣│甲○○、郭│自民國96年12│至民國97年07│年息百分之三點│││54968│張雪櫻│月01日起│月23日止│五三│││元│├──────┼──────┼───────┤││││自民國97年07│至清償日止│年息百分之六│││││月24日起│││├──┼───┼─────┼──────┼──────┼───────┤│6│新臺幣│甲○○、郭│自民國96年12│至民國97年07│年息百分之三點│││54968│張雪櫻│月01日起│月23日止│五三│││元│├──────┼──────┼───────┤││││自民國97年07│至清償日止│年息百分之六│││││月24日起│││└──┴───┴─────┴──────┴──────┴───────┘違約金:
┌──┬───┬─────┬──────┬──────┬───────┐│序號│本金│相關債務人│違約金起算日│違約金截止日│違約金計算方式│├──┼───┼─────┼──────┼──────┼───────┤│1│新臺幣│甲○○、郭│自民國97年01│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34100│張雪櫻│月02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份│││││││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其他│├──┼───┼─────┼──────┼──────┼───────┤│2│新臺幣│甲○○、郭│自民國97年01│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54595│張雪櫻│月02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份│││││││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其他│├──┼───┼─────┼──────┼──────┼───────┤│3│新臺幣│甲○○、郭│自民國97年01│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53394│張雪櫻│月02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份│││││││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其他│├──┼───┼─────┼──────┼──────┼───────┤│4│新臺幣│甲○○、郭│自民國97年01│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53394│張雪櫻│月02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份│││││││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其他│├──┼───┼─────┼──────┼──────┼───────┤│5│新臺幣│甲○○、郭│自民國97年01│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54968│張雪櫻│月02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份│││││││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其他│├──┼───┼─────┼──────┼──────┼───────┤│6│新臺幣│甲○○、郭│自民國97年01│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54968│張雪櫻│月02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份│││││││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