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 100年度板聲字第21號
聲 請 人 孫啟彬
代 理 人 孫炳坤
相 對 人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上聲請人與相對人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間請求事件,聲請人聲請法
官迴避,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由 游婷麟 為受命法官,行準備程序,調查證據並試
行和解。
中華民國100年2月23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審判長法官楊志勇
法官解惟本
法官游婷麟
上開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2月23日
書記官石于倩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 100年度板聲字第21號
聲 請 人 孫啟彬
代 理 人 孫炳坤
相 對 人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上聲請人與相對人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間請求事件,聲請人聲請法
官迴避,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由 游婷麟 為受命法官,行準備程序,調查證據並試
行和解。
中華民國100年2月23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審判長法官楊志勇
法官解惟本
法官游婷麟
上開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2月23日
書記官石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