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聲字第278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聲字第27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1月25日
裁判案由: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違禁物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聲字第278號聲請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蘇春瑋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聲請人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01年度聲沒字第35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第二級毒品大麻均沒收銷燬之。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蘇春瑋前於民國100年間,因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案件,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101年度毒偵字第550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在案。惟其持有並扣案疑似毒品之物,經送鑑結果,確屬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第二級毒品大麻無訛,此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鑑定書1份在卷足憑,爰依刑法第40條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銷燬之等語。
二、按海洛因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1款所列之第一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大麻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款所列之第二級毒品,而查獲之第一、二級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二級毒品之器具,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銷燬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此為刑法第38條第1項第1款、第2項之特別規定,自應優先適用。又違禁物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違禁物得單獨宣告沒收,若案件未起訴者,應由檢察官聲請法院以裁定沒收之,刑法第38條第1項第1款、第2項、第40條第
2項分別定有明文,並經司法院18年院字第67號著有解釋在案。
三、經查,被告前於民國100年10月30日為警採尿前96小時內某時,在不詳地點,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案件,業經本院以101年度毒聲字第44號裁定送觀察、勒戒後,認無繼續施用之傾向,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101年度毒偵字第550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等情,有上開裁定(見本院101年度毒聲字第44號卷第4頁)、不起訴處分書(見本院102年度聲字第278號卷,下稱本院卷,第4頁)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見本院卷第5頁)在卷足憑。又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經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鑑定結果,確認其內確含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第二級毒品大麻成分之情,亦有該中心出具之100年11月15日航藥鑑字第0000000號鑑定書附卷為憑(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0年度偵字第23496號卷第54頁),且以現今所採行之鑑驗方式,該包裝袋上仍會殘留微量毒品而無法將之完全析離,是連同包裝袋,均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規定宣告沒收銷燬之。從而,揆諸前揭規定,聲請人據此聲請宣告沒收銷燬,要無不合,應予准許。至取樣化驗部分,既已驗畢用罄滅失,是不另諭知沒收銷燬,併此敘明之。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11條、第4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2年1月25日
刑事第十庭法官吳承學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藍儒鈞中華民國102年1月28日┌─────────────────────────────────┐│附表│├──┬──────┬──┬────────────────────┤│編號│品名│數量│重量│├──┼──────┼──┼────────────────────┤│1│第一級毒品海│壹袋│(含包裝袋,毛重零點肆叁伍零公克,淨重零│││洛因││點壹玖伍零公克,取樣零點零零伍壹公克,驗│││││餘淨重零點壹捌玖玖公克)│├──┼──────┼──┼────────────────────┤│2│第一級毒品海│壹袋│(含包裝袋,毛重零點柒貳玖零公克,淨重零│││洛因││點肆捌玖零公克,取樣零點零叁捌零公克,驗│││││餘淨重零點肆伍壹零公克)│├──┼──────┼──┼────────────────────┤│3│第一級毒品海│壹袋│(含包裝袋,毛重零點貳陸伍零公克,淨重零│││洛因││點零貳伍零公克,取樣零點零零壹伍公克,驗│││││餘淨重零點零貳叁伍公克)│├──┼──────┼──┼────────────────────┤│4│第二級毒品甲│壹袋│(含包裝袋,毛重零點貳陸陸零公克,淨重零│││基安非他命││點零貳陸零公克,取樣零點零零貳玖公克,驗│││││餘淨重零點零貳叁壹公克)│├──┼──────┼──┼────────────────────┤│5│第二級毒品甲│叁袋│(含包裝袋,毛重共計零點捌叁柒零公克,淨│││基安非他命││重共計零點零貳柒零公克,取樣共計零點零零│││││貳零公克,驗餘淨重共計零點零貳伍零公克)││││││├──┼──────┼──┼────────────────────┤│6│第二級毒品大│壹袋│(含包裝袋,毛重零點叁肆柒零公克,淨重零│││麻││點零伍柒零公克,取樣零點零零壹柒公克,驗│││││餘淨重零點零伍伍叁公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