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662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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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66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9月26日
裁判案由: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訴字第662號公訴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月股檢察官被告甲○○
樓選任辯護人林玉芬律師上列被告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9月26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楊得君
法官許永煌法官周明鴻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丁梅芬中華民國9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