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除字第786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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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786號
聲請人 楊桂榛
代理人 鄒信勝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661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2月2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3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張紫能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3 日
書記官 廖美紅
附表:(113年度除字第786號)
股票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786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77-ND-71487-0
1
1000
002
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78-NX-9066-4
1
250
003
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79-NX-17685-7
1
187
004
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80-NX-33618-9
1
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