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除字第786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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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786號

聲請人 楊桂榛

代理人 鄒信勝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661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2月2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3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張紫能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3  日

                書記官 廖美紅

附表:(113年度除字第786號)

股票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786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77-ND-71487-0

1

1000

002

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78-NX-9066-4

1

250

003

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79-NX-17685-7

1

187

004

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80-NX-33618-9

1

114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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