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89年易字第601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2月23日
裁判案由: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
主文偉福機械工程有限公司,違反雇主對於防止有墜落、崩塌等之虞之作業場所引起之危害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之規定,致發生死亡之職業災害,科罰金新台幣捌萬元。
甲○○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裁判字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89年易字第601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2月23日
裁判案由: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
主文偉福機械工程有限公司,違反雇主對於防止有墜落、崩塌等之虞之作業場所引起之危害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之規定,致發生死亡之職業災害,科罰金新台幣捌萬元。
甲○○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