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89年度重訴字第299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89年重訴字第29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9月07日

裁判案由:土地移轉所有權等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重訴字第二九九號
原告丁○○
壬○○庚○○子○○酉○○辛○○癸○○宇○○○丑○○丙○○未○乙○○午○○申○○○天○○辰○○戌○○亥○○卯○○複代理人甲○○被告己○○
寅○○巳○○戊○○複代理人地○○右當事人間請求土地移轉所有權等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十月十六日下午二時十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七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法官徐福晉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十日~B書記官陳金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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