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8年審訴字第150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2月28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8年度審訴字第1501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現於臺灣桃園監獄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
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8年12月28日
刑事庭法官鍾雅蘭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楊郁馨中華民國98年12月28日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8年審訴字第150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2月28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8年度審訴字第1501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現於臺灣桃園監獄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
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8年12月28日
刑事庭法官鍾雅蘭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楊郁馨中華民國9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