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民事簡易判決
106年度營簡字第294號
原 告 李明信
被 告 立勝遊覽車客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茂墉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06年9月6日言
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貳佰陸拾萬元。
訴訟費用新臺幣貳萬陸仟柒佰肆拾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但被告以新臺幣貳佰陸拾萬元為原告預供擔保
,得免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按原告於判決確定前,得撤回訴之全部或一部。訴之撤回應
以書狀為之。但於期日,得以言詞向法院或受命法官為之。
民事訴訟法第262條第1項前段、第2項定有明文。查,原告
於本院民國106年9月6日言詞辯論時,以言詞撤回聲明所請
求之利息部分。是此部分既經原告為訴之撤回,因請求已不
存在,本院毋庸就此再為裁判(最高法院64年台上字第149
號判例參照,合先敘明。又本件被告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
由,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
所列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起訴主張略以:原告執有被告所簽發之如附表所示9紙
支票(下合稱系爭支票),共計新臺幣(下同)260萬元。
詎屆期提示竟不獲兌現,屢經催討,均不獲置理,爰起訴請
求等語。並聲明如主文第一項所示。
三、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庭,亦未提出書狀為任何陳述或答
辯。
四、得心證之理由:
㈠、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其提出與其所述相符之支票、臺灣票
據交換所臺南市分所退票理由單共9份(均為影本)為證;
被告對於原告主張之事實,既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爭執,
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以供本院審酌。本院依上開
證據調查結果,堪信原告主張為實。
㈡、按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票據上之簽名,
得以蓋章代之;發票人應照支票文義擔保支票之支付,票據
法第5條第1項、第6條、第126條分別定有明文。查本件被告
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支票既經提示而遭退票,自應依該支票所
載文義負責,不得拒絕給付票款,是原告依票據之法律關係
,請求被告給付票款共260萬元,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五、本件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條訴訟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
訴之判決,依同法第389條第1項第3款規定,應依職權宣告
假執行。並依同法第392條第2項規定,依職權宣告被告預供
擔保後,得免為假執行。
六、末按訴訟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法院為終局判決時,
應依職權為訴訟費用之裁判,民事訴訟法第78條及第87條第
1項分別定有明文。經核本件訴訟費用額為26740元(即第一
審裁判費26740元),而原告之請求為有理由,爰依上開規
定確定被告應負擔之訴訟費用如主文第二項所示。
七、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
第2項、第385條第1項前段、第78條、第87條第1項、第389
條第1項第3款、第392條第2項,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06年9月20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
法官夏明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
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
達後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106年9月20日
書記官曹瓊文
┌────────────────────────────────────┐
│附表:│
├──┬─────┬───┬───────┬─────────┬─────┤
│編號│票據號碼│發票人│票載發票日│付款人│票面金額│
││││(民國)││(新臺幣)│
├──┼─────┼───┼───────┼─────────┼─────┤
│001│JA0000000│立勝遊│106年05月27日│第一銀行麻豆分行│30萬元│
│││覽車客││││
│││運有限││││
│││公司、││││
│││黃茂墉││││
├──┼─────┼───┼───────┼─────────┼─────┤
│002│JA0000000│立勝遊│106年06月01日│第一銀行麻豆分行│20萬元│
│││覽車客││││
│││運有限││││
│││公司、││││
│││黃茂墉││││
├──┼─────┼───┼───────┼─────────┼─────┤
│003│JA0000000│立勝遊│106年06月21日│第一銀行麻豆分行│30萬元│
│││覽車客││││
│││運有限││││
│││公司、││││
│││黃茂墉││││
├──┼─────┼───┼───────┼─────────┼─────┤
│004│JA0000000│立勝遊│106年06月28日│第一銀行麻豆分行│40萬元│
│││覽車客││││
│││運有限││││
│││公司、││││
│││黃茂墉││││
├──┼─────┼───┼───────┼─────────┼─────┤
│005│JA0000000│立勝遊│106年6月30日│第一銀行麻豆分行│30萬元│
│││覽車客││││
│││運有限││││
│││公司、││││
│││黃茂墉││││
├──┼─────┼───┼───────┼─────────┼─────┤
│006│JA0000000│立勝遊│106年7月5日│第一銀行麻豆分行│30萬元│
│││覽車客││││
│││運有限││││
│││公司、││││
│││黃茂墉││││
├──┼─────┼───┼───────┼─────────┼─────┤
│007│JA0000000│立勝遊│106年7月7日│第一銀行麻豆分行│20萬元│
│││覽車客││││
│││運有限││││
│││公司、││││
│││黃茂墉││││
├──┼─────┼───┼───────┼─────────┼─────┤
│008│JA0000000│立勝遊│106年7月11日│第一銀行麻豆分行│40萬元│
│││覽車客││││
│││運有限││││
│││公司、││││
│││黃茂墉││││
├──┼─────┼───┼───────┼─────────┼─────┤
│009│JA0000000│立勝遊│106年5月8日│第一銀行麻豆分行│20萬元│
│││覽車客││││
│││運有限││││
│││公司、││││
│││黃茂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