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89年上字第30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3月15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上字第三○二號
上訴人乙○○被上訴人甲○○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由受命法官魏麗娟行準備程序,調查證據並試行和解。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十五日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第二庭~B1審判長法官~B2法官~B3法官~B法院書記官曾瓊安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十五日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89年上字第30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3月15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上字第三○二號
上訴人乙○○被上訴人甲○○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由受命法官魏麗娟行準備程序,調查證據並試行和解。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十五日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第二庭~B1審判長法官~B2法官~B3法官~B法院書記官曾瓊安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