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4年度除字第48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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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4年除字第48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8月17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4年度除字第48號聲請人 廖德修 訴訟代理人 郭弘榮 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4年度司催字第3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4年6月2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04年8月17日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庭
法官劉家祥以上正本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4年8月17日
書記官高雪琴┌───────────────────────────────────────────────────┐│股票附表:104年度除字第48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00│東和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至00-00000│股票│4│肆仟│││01│││││││├─┼───────────────┼─────────────┼──────┼───┼────┼───┤│00│東和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股票│1│貳佰貳拾│││02│││││伍││├─┼───────────────┼─────────────┼──────┼───┼────┼───┤│00│東和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股票│1│壹萬│││03│││││││├─┼───────────────┼─────────────┼──────┼───┼────┼───┤│00│東和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至000-00-000│股票│8│捌仟│││04│││││││├─┼───────────────┼─────────────┼──────┼───┼────┼───┤│00│東和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股票│1│陸佰貳拾│││05│││││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