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五庭
113年度訴字第992號
原告 羅昇雲
被告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代表人 王俊力 (檢察長)
訴訟代理人 劉璟鴻 (檢察事務官)
上列當事人間申請閱覽卷宗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7月9日
法官蔡如惠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4年7月9日
書記官陳湘文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五庭
113年度訴字第992號
原告 羅昇雲
被告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代表人 王俊力 (檢察長)
訴訟代理人 劉璟鴻 (檢察事務官)
上列當事人間申請閱覽卷宗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7月9日
法官蔡如惠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4年7月9日
書記官陳湘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