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5年度簡字第1800號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5年簡字第1800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12月30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5年度簡字第1800號聲請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彭美珠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5年度偵字第8744號),本院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下:
主文彭美珠竊盜,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蘭花拾盆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追徵其價額新臺幣貳仟元。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之法條,除犯罪事實欄一、第
1行所載「7時20分許,在」更正為「6時55分許,騎乘車牌號碼000-000重型機車前往」、證據部分增列「車輛詳細資料報表」外,餘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爰審酌被告不思循正途獲取財物,反竊取他人財物,所為實不足取,惟念及其於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暨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所竊取財物之價值非鉅、智識程度、身患精神障礙及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儆懲。
三、按沒收、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刑法第2條第2項定有明文。經查,被告行為後,刑法業於民國104年12月30日修正,於105年7月1日施行,增訂第5章之1沒收,繼於105年6月22日修正沒收章節中之第38條之3,於同年7月1日施行。是本案關於沒收部分,一律適用裁判時即修正後刑法之規定,先予敘明。查被告所竊得之蘭花10盆,雖未扣案,然屬被告犯罪所得,仍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宣告沒收,而上開財物價值為新臺幣(下同)2,000元,業據證人即被害人 何俊德 證述在卷,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爰依同條第3項規定,追徵其價額。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450條第1項、第45
4條第2項,刑法第2條第2項、第320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前段、第38條之1第1項、第3項,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判決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具狀向本院提起上訴,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
中華民國105年12月30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林怡君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翌日起10日內,表明上訴理由,向本院提起上訴狀(須附繕本)。
告訴人或被害人對於判決如有不服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者,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中華民國105年12月30日
書記官吳冠慧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普通竊盜罪、竊佔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件: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5年度偵字第8744號被告彭美珠女57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彰化縣○○鄉○○村○○○巷00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彭美珠於民國105年7月9日上午7時20分許,在彰化縣○○鄉○○村○○路○○○號前,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徒手竊取何俊德所有之蘭花10盆得手,價值新臺幣2,000元。嗣經何俊德報警處理,始查悉上情。
二、案經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彭美珠於警詢、偵查中坦承不諱,核與被害人何俊德、證人 黃進富 於警詢、偵訊時之證述情節相符,並有監視器翻拍照片12張、相片4張等在卷足稽,足認被告自白與事實相符,其上揭犯嫌應堪認定。
二、核被告彭美珠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竊盜罪嫌。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此致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5年10月4日
檢察官陳立興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5年10月11日
書記官楊蕥綸所犯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普通竊盜罪、竊佔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本件係依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序辦理,法院簡易庭得不傳喚被告、輔佐人、告訴人、告發人等出庭即以簡易判決處刑;被告、被害人、告訴人等對告訴乃論案件如已達成民事和解而要撤回告訴或對非告訴乃論案件認有受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時,請即另以書狀向簡易法庭陳述或請求傳訊。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