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7年度簡上字第13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7年簡上字第1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10月14日

裁判案由:清償貨款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簡上字第13號上訴人寬聯國際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趙天慈 被上訴人 方凱 立即凱一通訊科技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8年10月14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沈宗興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08年10月14日
書記官吳和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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