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8年度簡上字第8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8年簡上字第8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10月14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簡上字第88號上訴人 謝明宏 即上正除蟲企業行訴訟代理人 張清雄 律師
蔡涵如 律師 郭小如 律師被上訴人 尤勝良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8年10月14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沈宗興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10月14日
書記官吳和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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