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8年審訴字第76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10月14日
裁判案由:妨害風化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審訴字第767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豐允
王荷妙上列被告因妨害風化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8年度偵字第444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理由
一、本件被告張豐允、王荷妙2人因妨害風化案件,經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嗣被告自白犯罪,本院認宜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49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08年10月14日
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莊珮君
法官陳美芳法官黃政忠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10月15日
書記官洪光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