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簡易庭100年度司鳳保險簡調字第11號民事其他文書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100年度 司鳳 保險簡調字第11號
  聲 請 人 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正漢
  代 理 人  林良諺
  相 對 人  李品璋
  代 理 人  張麗敏
上列當事人間100年度司鳳保險簡調字第11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
華民國100年7月19日上午10時55分在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民事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書 記 官 陳俐嫺
  調解 委員 林金松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林良諺 到
相對人代理人 張麗敏 到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一百年八月十九日前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伍萬
  參仟肆佰柒拾柒元整。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 林良諺
           相對人代理人 張麗敏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7  月 19  日
         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 記 官 陳俐嫻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7  月 19  日
           書 記 官 陳俐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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