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簡易庭(含竹東)106年度竹東交簡字第57號刑事判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6年度竹東交簡字第57號
檢 察 官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盧君毅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5
年度偵字第12445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盧君毅犯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第一項第一款罪,處有期徒刑
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證據
一、本件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法條,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
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105年度偵字第12445號)。
二、論罪科刑部分:
(一)論罪:被告盧君毅所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
1款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而駕駛動力交
通工具罪。
(二)科刑:爰審酌被告前於民國105年5月間已有1次酒醉駕
車紀錄,經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
確定等情,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可證,竟不知
警惕,於緩起訴期間,且普通自小客車駕駛執照前因酒駕
遭吊扣,仍服用酒類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情形下
,血液中酒精濃度高達百分之0.143,仍貿然駕車上路,
並因酒後注意力降低,操控不慎,致發生車禍肇事,嚴重
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缺乏尊重其他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
之觀念,兼衡被告之智識程度、素行、所生危害及犯罪後
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
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454條第2項,刑法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第41條第1項前段,刑法施行
法第1條之1第1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起
上訴。
中華民國106年4月11日
竹東簡易庭法官林麗玉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106年4月11日
書記官郭春慧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實體法條全文:
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
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附件: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5年度偵字第12445號
被告盧君毅男39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新竹縣○○鎮○○路00巷00弄00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宜聲請簡易判決處
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盧君毅前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本署檢察官以105年度偵字第
5301號為緩起訴處分確定,緩起訴期間自民國105年6月3日
起至107年6月2日止。詎猶不知悔改,於105年11月4日晚間
10時至翌(5)日凌晨3時許,在新竹縣竹東鎮下公館某薑母
鴨店內飲用酒類後,明知酒後不得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仍駕
駛車牌號碼000-0000號自用小客車上路。 嗣於同 (5)日凌
晨3時40分許,行經新竹縣竹東鎮台68快速道路往西18.7公
里處時,不勝酒力而自撞護欄,因下車後不慎摔落快速道路
高架橋下而受傷,經警據報到場處理並送往臺北榮民總醫院
新竹分院(下稱竹東榮民醫院)救治,由醫護人員對其進行
抽血檢驗,測得其血液中所含酒精濃度為143mg/dl,換算呼
氣所含酒精濃度為0.715mg/l,而查悉上情。
二、案經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盧君毅於警詢及偵查中坦承不諱,
並有警員職務報告、榮民醫院檢驗檢查記錄、新竹縣政府警
察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道路交通事故現場
圖、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一)(二)及現場照片附卷可稽
。本件事證明確,其犯嫌洵堪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之公共危險罪
嫌。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此致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中華民國106年2月20日
檢察官黃怡文
本件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106年3月8日
書記官許依婷
本件係依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序辦理,法院簡易庭得不傳喚被告、
輔佐人、告訴人、告發人等出庭即以簡易判決處刑;被告、被害
人、告訴人等對告訴乃論案件如已達成民事和解而要撤回告訴或
對非告訴乃論案件認有受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時,請即另以
書狀向簡易法庭陳述或請求傳訊。
所犯法條:
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
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
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
,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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