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87年易緝字第46號刑事其他文書裁判日期:民國90年09月20日裁判案由:違反麻醉藥品管理條例主文甲○○連續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免刑。扣案之安非他命空袋陸拾參個、吸食器壹個均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