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鳳簡字第505號
原 告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憲章
訴訟代理人 徐良一
被 告 曹紫琳
曹啟鴻
曹睿芸
曹啟彬
上列當事人間撤銷遺產分割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再開辯論。
中華民國107年11月13日
鳳山簡易庭法官楊詠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7年11月13日
書記官冒佩妤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鳳簡字第505號
原 告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憲章
訴訟代理人 徐良一
被 告 曹紫琳
曹啟鴻
曹睿芸
曹啟彬
上列當事人間撤銷遺產分割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再開辯論。
中華民國107年11月13日
鳳山簡易庭法官楊詠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7年11月13日
書記官冒佩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