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簡易庭107年度鳳簡字第505號民事裁定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鳳簡字第505號
原   告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憲章
訴訟代理人  徐良一
被   告  曹紫琳
       曹啟鴻
       曹睿芸
       曹啟彬
上列當事人間撤銷遺產分割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再開辯論。
中華民國107年11月13日
鳳山簡易庭法官楊詠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7年11月13日
書記官冒佩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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