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88年附民字第71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9月13日
裁判案由:因業務侵占附帶民訴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八十八年度附民字第七一二號
原告乙○○○○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法定代理人丙○○被告甲○○右列被告因八十八年度易字第三二一七號業務侵占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十三日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官劉壽嵩
法官林翠華法官劉方慈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殷玉芬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