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6年上更㈠字第8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4月23日
裁判案由: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上更㈠字第83號上訴人 陳木德 訴訟代理人 李永然 律師複代理人 劉懿德 律師訴訟代理人 彭郁欣 律師
陳明暉 律師 郭令立 律師被上訴人錢 王月英
王 許梅玉 王譯賢 王美珠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郭百祿 律師被上訴人 王素霞
王素森 王雙旗 陳𥛢霖陳𥛢禧 陳天佐 陳天佑 陳添順 陳雙琴 王彩綺 兼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王承緯 被上訴人 王鄀瑜
王玉如 上列當事人間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8年4月23日
民事第二十五庭
法官王本源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4月23日
書記官黃麒倫